第三百三十六章 学以致用?-《偷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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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虽然未必是真理,但明面上社会秩序是这样的。

    以前也不是没有过这样的案例,诸如家里势力不够高的“我爸是李刚”案件,还有李天一案件,都是类似的例子。

    前者闹出车祸嚣张跋扈,闹到媒体疯狂关注。结果老子只是个分局副局长,毫无悬念地被判六年。

    后者的情况就有点讳莫如深,毕竟家里老子是享受少将待遇的文职干部,有些东西不能言说······

    总而言之,就算是这种程度的社会地位,只要摆到明面上了也很难逃罪责。只是受罚的轻重区别,还有后续失去媒体关注后,可能做出的各种应对措施。

    但无论如何,宁挽澜犯不着为我们五个蝼蚁,把自己搭进去到这个份上。

    “牛逼,我服了。”杜思成哈哈大笑,开了瓶酒,直接要跟我对着瓶子吹。

    气氛一时愉快下来,大家都觉得这个提议很好。

    小喝一轮之后,我们立即把这种事情安排下去。简直恨不得闹到沸沸扬扬,世人皆知。

    做完这些准备后,KTV里又开始摇骰子喝酒,杀猪般的歌声也再度唱响。

    听得我头疼,心说还不如保持刚才那种压抑的气氛。

    妈的,魔音灌耳,竟然恐怖如斯。

    我们这五人酒量都还行,虽然不至于说是酒中狂魔,但也算比较能喝。

    KTV的酒水没能把我们灌醉,最后每个人都是微醺状态散场。

    回家途中,我途经一个摩托车店,突然就停下了脚步。

    也没什么,就是想到曾经的念头。头上挨一刀会死,但有个头盔就不会死。

    我干脆去买了个摩托车头盔,选了个材质最为坚固,内衬也最为柔软、拥有足够厚度的款式。

    什么lazer品牌、碳纤维成分、赛车级用品,一听就很牛逼的样子。

    据说是玩改装摩托的飞车党最爱,我也不太懂。

    当然,价格也是最贵的,将近三千块。

    总之老子现在有的是钱,都懒得砍价,买就买了。

    秉着“有钱不用王八蛋”的心思,我又去即将打烊的建材市场买了几块一指厚度的钢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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