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六六章 吾兄宋尧-《衣手遮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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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掌柜难以言喻地,看向了谢景衣,“你真不是人!脑袋瓜子里都想些什么呢!”
“嗯,我乃九天仙女下凡尘!”谢景衣毫不客气地接道。
“比起认识宋尧,我其实先认识的萧呦。”
谢景衣皱了皱眉头,“萧呦又是哪个?”
“萧呦是宋尧的未过门的妻子。他们两家门当户对,多有开亲。苟夫子应该同你说过,我家中乃是豪商,做的便是笔墨纸砚还有古玩玉器之类的文雅生意。”
“我便是夜夜笙歌,天天挥金如土,八辈子都花不光那些钱。父亲对我寄予厚望,请了萧呦的父亲,做我的启蒙夫子。我一直吊儿郎当的,读书没有耐心,瞧上了萧呦。”
“萧呦性子温顺,像是一只小兔子,就是那种,你懂的吧,你一作弄她,她便面红耳赤的,我觉得很有趣,常常逗她。有一日,宋尧来替萧呦出头了。”
“我见到宋尧的第一眼,就觉得我们是一辈子的挚友。果不其然,我们的确是很投契,宋尧看着稳重,其实除了念书,最想做游侠,而我就想做一个日日躺着花钱的胖子。”
谢景衣忍不住笑了出声,“那你的梦想倒是实现了。铺子日日赔钱,你变成了个胖子!”
赵掌柜的清了清嗓子,“从那一瞬间起,我不就爱逗萧呦了。我天天逗宋尧。苟夫子名声大噪,宋尧想要拜在他的门下,我那整整一年,不分白天黑夜的读书,把一辈子的努力都用光了,方才把以前不用心的东西学了个遍,跟他一起拜到了苟夫子门下。”
赵掌柜说着,顿了顿,看了一眼牌位,“早知道,我便不那么努力了,苟夫子不收我,我同宋尧有天地之别,差距越来越大,久而久之,便形同陌路了。”
“我喝我的花酒,他读他的书。若是没有我,就凭他兜里的那两个子儿,他也进不了彩蝶夫人的别院,就不会那么早的就没了。宋尧他真的是一个好人,从来没有做个任何坏事。”
“人都说,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这句话,是千真万确没有错的!”
赵掌柜说着,走到了墙壁面前,动了动手,将那牌位转了过去。
赵掌柜挠了挠头,“我同宋尧,也不是你想的那样。人宋尧一心要娶萧呦呢!连未来生的女儿的名字都想好了,要叫宋熙。我……宋尧是我最好的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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