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五十五章:集中社会资本-《一九八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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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赚这么多钱不好吧?”
“有什么不好,别忘了是政府控股,政府是大股东,我们的投资翻倍了,政府的资本以一样的翻倍啊!”
“你这样说,我心安了不少!”
黄瀚道:“我建议干脆让马县长更加心安理得吧!”
宋解放道:“别卖关子,直说!”
“由马县长牵头给将要算成房地产开发公司资产的旧房子和地皮估值,与此同时发出募股倡议,不搞摊派,全凭自觉自愿。
截止时间一个月时间,届时张榜公布国资、集体资产的估算方法和资产价值,争取把这一次股份制公司的成立流程做出标杆,成为县党校的讲课内容。”
秦昆仑道:“对!没有人占国家的便宜,参股都是拿现钱,公之于众后再广泛宣传,欢迎群众监督!”
宋解放表态道:“我完全同意!脚真不怕鞋歪,我们经得起群众监督。”
见包括宋解放在内的县领导全部入彀,黄瀚心里暗笑。
在座的除了宋解放,其余人都超过四十岁,黄道舟年纪最大已经五十五了,但是都没两世为人的黄瀚心里年龄大。
是不是占了国家的便宜?这真的没法定论。
比如说拆二代,如果不是国家发展起来了,他们家的地皮和房子有可能价值几千万上亿?
他们什么都没干,天上就掉馅儿饼了,这是不是占了国家的便宜呢?
县里主要领导推动房地产开发,并且入股了开发公司。
公司在日常经营中肯定能够得到优待,能够优先得到资源,这是不是在占国家便宜呢?
一句话,别太较真,不要拘泥于形式,只要结果好就行。
不搞歪门邪道,不欺压拆迁户,按章守法搞房地产开发,一样的能够挣大钱。
黄瀚亲眼看到了三水县的拆迁,正经八百开始的时间其实是九十年代初,那时的拆迁工作好做,基本上没有钉子户。
后来就越来越不行了!
为什么?失去了公平原则导致老实人吃大亏。
再后来,特别是二零一五年过后,拆迁工作又开始好做了。
为什么?公平原则又回来了,钉子户人人喊打。
三水城还出台的了新规定,所有的拆迁补偿金额进行公示,审计局负责第三方监督。
主动搬迁拆迁户的给予奖金,钉子户比例低于百分之十五,执行强制手段。
黄瀚推动三水县第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成立,肯定会负起责任。
一开始就坚定不移执行公平原则,取信于民,拆迁标准基本上执行拆一还一。
不能容忍人心不足蛇吞象的行为!
公平原则是底线,谁也不能触碰,拆迁补偿标准必须订死,万万不能谁闹就给谁加钱。
百分之八十五的拆迁户同意拆迁,并且签订补偿协议后,都能得到奖金。
剩下的少数人就用不着跟他们客气,奖金不给了,强拆,不怕谁不服,不担心谁越级上访,防范寻死买活的极个别行为即可。
心中有正气,做事自然有底气。
正气、底气何来?唯有真正的做到了一手托两家,做到了公平、公正、公开。
做到这些难吗?
真的不难!
九十年代初刚开始拆迁时基本上做到了,两千一五年后又基本上做到了,就足以说明问题。
人民群众绝大多数是支持国家、支持地方发展的,保证做到拆一还一,尽可能满足原地回迁或者同样地段优先选房,工作就不存在难度。
为什么是尽可能?
因为有些拆迁地块并不是用来盖住宅楼,没办法回迁。
黄瀚的构思是率先进行拆迁,进行房地产开发,把所有的流程规范起来,成为样板!
以后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层出不穷,但是因为带头大哥的行为可圈可点,后来者肯定依葫芦画瓢。
黄瀚的目标是,让群众诟病最多的拆迁,变成皆大欢喜你好我也好的惠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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