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四章 交朋友-《这个明星有点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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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那个时候林凯之有好几首作品,只是不甚出众罢了。

    随着那首《祝你一路顺风》问世,质疑声一下子小了许多。

    林凯之的音色比之林寻,要优质一些,所以他演绎的版本,更受一些专业人士的认可。

    也正是因为这首歌大受欢迎,使得邀林寻写歌的价格,几乎是天花板的水平。

    尽管如此,这几个月,郝瑶起码接到了上百个邀歌之请。

    其中一些,更是天王天后级别的。

    这已经是莫大的殊荣了。

    但林寻执拗得很,尽管郝瑶苦口婆心劝着,林寻依旧不为所动,不帮任何天王天后写歌。

    郝瑶百思不得其解,林总何其精明的一个人,为何在这件事上,却表现得如此固执和幼稚呢?

    嗯,郝瑶觉得林寻拒绝大佬邀歌一事,实在非明智之举。

    现在帮了天王天后,(而且还是有偿的),以后有所求的话,相信这些大佬也不会袖手旁观的。

    互惠互利,各有所得,不好么?

    好,当然好。

    若是三年前,林寻大概率会接受。

    但现在,他真的不需要了。

    现在能让他真心真意为其写歌的,唯有上过大度国富豪榜的那一众大佬。

    林寻其实视金钱如粪土,但他这人有些怪异,就是喜欢粪土,也不知道为啥?

    若是这些富豪想出道,林某人愿意倾尽全力,为其打造一张专辑。

    可惜,除了排名第二的那位富豪,其他富豪,对唱歌并不感兴趣。

    排名第二那位富豪,虽然喜欢音乐,但大多是翻唱。而且,这位富豪的翻唱,竟然能唱的完全不在调上,这也是牛逼。

    甚至,这位富豪还直播火跳舞。

    跳舞就算了,跳得难看也能忍。但特么戴着面具装神秘就过分了。

    当时他戴着面具,迈着机械且没有任何灵魂的舞步时,弹幕上可谓是骂声一片。

    “哪里来的煞笔?跳的什么鬼?”

    “辣眼睛,侮辱观众的智商?”

    “我曹,他要脱面具了。待老子看看是何人,看我不喷死他。”

    随着面具被缓缓摘下,大度国第二富豪那熟悉而亲切的面庞露了出来。

    弹幕——

    “爸爸。”

    “虽然屏幕有些暗,但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家父。”

    ……

    裴妈妈此时已是开始抹眼泪,她从未对儿子这般失望过。

    儿子一直都很优秀的,但这次,咋会魔怔了一般,一直嚷着音乐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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