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8章 一发入……-《我在九叔世界里面努力加点修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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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狐妖和书生的故事,那才叫老套!”

    罗素将纸铺在桌子上,思考了一下,“我的新书就不一样,那玩意儿太俗了,凡人修仙,那可比什么妖魔鬼怪谈恋爱好的多。”

    他提笔的时候,确实有些犹豫,凡人修仙写的实在是太长了,真的有人看吗?

    万一扑了呢?

    罗素静静的沉思了一下,脑海中忽然有了一个好想法,不如在里面写些春秋,那不就有人喜欢了吗?

    我有个朋友,最喜欢从书里面看这样的桥段,最好还带些画,多姿势多彩画。

    他就不信这些古代人能扛得住,性趣不大增。

    罗素越想越觉得可行,提笔就开始在那纸上缓缓的写,一写他就发现了毛病,这纸实在是太小了,准确的来说是字儿太大。

    若是写个几百万字,那要多少啊?

    话说写个刘皇叔要写这么多字,关二爷恐怕不止要脸红,恐怕要吐血身亡了。

    这一边,罗素在为自己的长篇小说埋头苦干的时候,书店的书生们讨论起了最近的怪事。

    原本罗素还没注意,毕竟他现在已经地师七重天了,无论放到哪一重天都是一个高手,还需要在意这些怪事?

    他们这些弱书生口中的怪事,又能咋的?

    最多也就是一些小小女鬼而已,都不够罗素塞牙缝的。

    他现在只有一个目的,先把书店那个大老板给弄出来,紧接着,出去找两个大妖怪,好好的练练拳脚,再回茅山去练练自己的金光轮。

    那玩意儿可是打妖怪的利器,一定要把它练好了!

    这可是光之纽带呀!

    直到罗素听到书妖两个字的时候,两个眼睛瞬间都亮了,如果把这个玩意儿逮到,那自己为什么还要写字呢。

    他从小就有一个梦想,让书自己写字,一天写个十万字,不动笔那是实在太好了。

    至于书妖愿不愿意动?

    没事,四目师叔,很久之前就告诉他一个道理,狗这个东西,不听话的打一打就听话了。

    书妖应该是一样的道理吧。

    他细细地竖起耳朵认真地偷听,说起来也是个丢人的事,自古就有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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