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看一场桃花雨(捉虫) 二更……-《太子宠婢日常》


    第(1/3)页

    十三那天,春隐跟夏隐,小盛,刘太监,杨太监一起给她做寿。

    杨太监专门给她做了她喜欢吃的枣糕。

    “不愧是云州人,就是爱吃这云州枣糕,我啊,早早的就让人给我买了这云州大枣来,不仅有枣糕,还有晒干的,你尝尝。”

    折筠雾尝了一口,特别甜,她给杨太监道谢,“让您操心了。”

    杨太监就想,这操劳就是太子也知道的,只要太子知道了,便是好的。

    有时候一桩事情主子没记住你,但是你多在他面前做几桩事情,他肯定是能记住你的。

    杨太监不求殿下多看重他,毕竟刘太监干的活他可干不了,他只求年老的时候,殿下给他找个地方住,就在这宫里面,也不出去,得小太监们敬重,便也能安享晚年了。

    杨太监就琢磨着路子,殿下那条路被刘太监那个杀千刀的已经堵死了,那就从小盛跟折筠雾这边下手,嘿,这叫釜底抽薪。

    所以对小盛,杨太监将他当做亲孙子一般对待,人心都是肉长的,真心假意都分得清,将来刘太监培养的这儿子就有他一半。

    再说折筠雾,别说她将来造化怎么样,就说现在这风劲,交好她就错不了。万一将来她能成个贵妃,皇贵妃,那他也能跟着走。

    这孩子心里实诚,重感情,杨太监愿意在她身上赌一把,所以上次就叫小盛直接去了慈乐宫叫太子殿下。

    折筠雾很承他的情——所以说小盛这小子是个好的。将自己叫他去唤太子殿下的事情说的一清二楚,一点儿也没藏奸。

    杨太监就很满意,小盛和筠雾都是好孩子,好孩子好,好孩子良善,能从他们身上谋划的多。

    他亲亲热热的给大家递吃的,就算是春隐和夏隐,他也记得她们的喜好,给她们各自做了她们喜欢吃的。

    折筠雾还是第一次这般过生辰。大家聚集在一处,有这么多吃的,每一个还给她送了礼——虽然她觉得殿下的生辰礼最好,但是这些也很好!

    她好幸福!前几日的惶恐一扫而尽,她高兴的捧起一块枣糕吃,回去的时候,还不忘给殿下带一块早就包好的。

    她小心翼翼的看着殿下的神色,一副想说不敢说的模样,太子早就瞧见了!

    他也不说,看这丫头能憋多久!

    她有话不敢说,犹犹豫豫的毛病非得掰正过来才行。太子就一边看书,一边用余光看着她,瞧见她来来回回的抬头低头,然后终于忍不住,骂道:“还不过来!”

    折筠雾立马就高高兴兴的过去了。她讨好殿下,“这是奴婢早就给您包好的枣子和枣糕。”

    太子冷哼一声,嫌弃的道:“可是吃剩下的?”

    折筠雾立马摇头,保证道:“是第一块,怕回来凉了,杨公公特地做成了冷糕。”

    太子这才满意,他怎么可能吃别人剩下来的东西。

    满了十三岁,这丫头也算是吃十四岁的饭了,他问她,“等你十五及笄,孤给你取个小字吧。”

    折筠雾:“好啊——不过殿下,小字是什么?”

    太子:“……”

    小字是什么都不知道还答应的那般快?”

    折筠雾不好意思的摸摸头,“殿下给奴婢的总是好东西。”

    太子殿下觉得她很懂事,他给的东西当然是好的。他解释了一番,最后见她依旧迷惑,便索性道:“就是再取个名字。”

    折筠雾觉得自己现在的名字也很好,不过殿下取的名字肯定会更好,她趁着殿下高兴,又问了一句,“殿下,您给奴婢取的名字是什么啊?”

    太子好笑,“哪里现在就要问的,等你满十五岁那年再说吧。”

    折筠雾算了算,有些失望,“那还要两年。”

    两年还是个长久的日子。

    她就将殿下的承诺记在了心里,回去的时候,问春隐,“你们有小字吗?”

    春隐一愣,然后摇头,“没有。我们连姓都没有。”

    她们是最早一批跟着殿下的,名字也不是殿下给她们取的,而是刚进宫的时候被管事嬷嬷取的。

    “我们春夏秋冬四个,都是从难民堆里面捡的,年岁都小,都不记得自己的名字,嬷嬷就取了春夏秋冬四个字,给了个隐字辈,便有了如今的名字。”

    一般来说,被分了主子后,主子都会给改名字,但是殿下没有——春隐觉得他是懒得改,所以她们四个就一直这样叫着。

    皇宫里面的有姓氏的太监宫女大多数是他们进宫的时候还记得自己的名字,要是记不得,比如小盛,他就是进宫之后刘太监给他取的名字。

    以前只叫小盛,如今跟了刘太监,那就叫刘盛。

    毕竟大了之后,也不好总叫小盛小盛了。折筠雾第一回听春隐说这个,然后就觉得自己命是真好。她是十二岁才被卖的,有名有姓,殿下如今还给她取小字。

    她就觉得有些心虚,因为在一众人之中,她算是比较幸福的那一个。

    折筠雾觉得自己不能就这个话继续说下去,春隐和夏隐没有小字,殿下也不是很看重她们,几乎没怎么跟她们说过话,再说下去,估摸着春隐就要伤心,于是转了话题,问,“小盛呢?”

    春隐好笑,“小盛不知道去哪里了,估摸着又去小厨房里面招呼人。”

    小盛是个机灵鬼,他的人缘很好——自然,他的好人缘几乎有九成来自于刘太监是他干爹,但也耐不住小盛会做人。

    春隐一般不去管他,在她看来,只要殿下赏识,就算是不结交那些人,她们也得自己攀附过来,一旦她没了靠山,就是猫猫狗狗恐怕都能欺负自己。

    所以为什么要让自己浪费时间去结交人呢?

    反正春隐是不想的。

    但春隐这回却是想错了,小盛没有去小厨房里面称兄道弟,他只是去了静竹轩。

    今日杨太监做了不少好东西,其中里面有一项清莺最喜欢吃的红烧狮子头,这东西可不好得,清莺之前提过一嘴,说皇后娘娘赏赐过她一回。

    她吃下去之后,便觉得是人间美味。

    小盛听过,就记在了心里。这回杨太监正好做了,小盛就有了送给清莺吃的念头。

    他想着本不该来的,但是一旦有了这个念头之后,便停不下来,他想了许久,权衡利弊,最终觉得自己可以先去小厨房里面一次,再绕路去静竹轩。

    这般好像就好接受许多,小盛不敢提着膳食盒子去,只用一个加盖子的小木碗夹了两个狮子头进去,然后把小木碗放在了自己的袖子里面。

    他轻车熟路的进了静竹轩,阿云正巧不在,只清莺一个人在烧火,主仆两个人竟然还像模像样的垒了个灶台。

    小盛有段日子没来这里了,没想到她们两个人倒是过的像模像样。

    清莺看见他还很高兴,“小盛公公,你怎么来了。”

    她的头发依旧是齐额盖住了半边脸,看不出本来的脸庞,但是声音听起来比刚开始的时候多了些镇定。

    小盛就从兜里面拿出来那个小木碗,“这是给你的。”

    清莺打开看了看,是狮子头。她笑起来,“多谢你。我还在想,这辈子恐怕都吃不上狮子头了。”

    小盛问要不要别的,他让人送来。清莺摇头,“什么都有,比我做奴婢的时候好多了。”

    她又感谢了一遍小盛,然后道:“你上回来的时候,我就愁没什么可以谢你的,所以这些日子一直在做鞋子,我上回瞧见你的鞋子有些旧了。”

    她找这些做鞋子的东西可不容易,都是艰难的人,小盛立马就能感受的出这双鞋子的珍贵之处,他拿着那鞋子,见都是最普通的面料做成的,跟他平日里穿的表面上也没什么不同,知道她是用了心思的。

    然后就觉得自己不能要,她再怎么说,也算是殿下的侍妾了,自己是个太监,要她这双鞋子,一旦被人抓住把柄,便也说不清。

    开始他接住了便没放下,收进袖子里面,“也多谢你,我正好缺一双鞋子。”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