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君子无故玉不离身-《绝命善玉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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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晓齐不管,他认定追星成功,一把抱住此人,哈哈大笑:“抱到了抱到了!我抱到闻花公子了!”虽然穿透身影,怀中尽是虚空,实际上触碰不到,但这事儿陆晓齐他自己说了算。
闻花公子的杀意未敛,倒是因此浅笑:“要是在从前,你就死了。”他顿了一顿觉得不对:“或者,成为我的朋友。”
陆晓齐心道这不是典型的欺软怕硬吗?不对,人家这是有段位的,叫做英雄惜英雄。
“做朋友做朋友!现在也能做朋友!”陆晓齐一叠声的欣喜难耐。他看见闻花公子腰带上的龙佩,明白了:“龙佩是你的,你有意识,是玉灵当年护主帮你留下的残魂,原来刚才跟我打架的是你啊!一缕残魂还如此厉害,在下佩服佩服!”
陆晓齐知道,古人对玉器本就比较神化的,认为玉器百邪不侵,所以人活着的时候看重玉佩,死后还要被用来作为陪葬品,他们用金缕玉衣,可不是现代人想象的为了保证尸体不腐,其实是为了从头到脚保住精魂,附着在玉器之上,待到合适的机会渗透转生,腐草为萤!
恰巧这龙佩是强大的,主人的执念让它牢牢护了这一抹残魂。
闻花公子笑着点头又摇摇头,陆晓齐觉得他美丽绝伦的脸配上那副笑容,太危险。
只见他负手看着篝火堆旁你侬我侬的一对璧人,慢条斯理沉着说道:
“跟你交手的是在下,但龙佩,是连川的。”
“啊,啊?”陆晓齐一下子没反应过来,顺着闻花公子眼神看去才明白,
“哦……连川!青衫侠客的名字,叫连川啊!好名字!”
陆晓齐击节赞赏,还是古人名字大气精致,想了想赔起笑脸小心翼翼问他:
“那…凤佩,是不是还在连川身上?他在哪儿?”
听到这一句问话,闻花公子似乎不堪重负,这神祗一般的男人,昂首紧闭双眼,深深呼出一口郁结之气:
“这就是我,要为连川做的最后一件事。若我终究做不到……”
末了声音无力,他的表情绝望如同堕仙,如果他能有泪,此时必定梨花融雪。
“我帮你。”陆晓齐想都不想,这个人,他必须帮,没有为什么。
闻花公子,终于深深看他一眼。
这一眼,一眼万年,定格在陆晓齐人生的记忆中,从未忘却。
随着闻花公子的铺叙,他的记忆也在陆晓齐眼前滚滚归来:
“连川与我,在大漠孤烟中相遇,那时我在烤一块肉,他满身风沙,扛着剑大摇大摆走过来,拿起就吃,我虽然不饿,也不讨厌他,或许是因为长日无聊吧,就以此为名跟他在沙漠打了一架。
那一架打的十分不爽,因为连川一边吃肉一边跟我打,我虽然也是只手一扇,不打算占他便宜,可他终究是一心两用,最后一口肉下肚时,与我堪堪打个平手。
我自诩清高目无下尘,遇见他之前从未输过,自然十分不服,请他全力以赴再比一场,可他却说,好不容易肉进了肚子,打架用掉了太可惜,等公子有酒或许还可。
我听了他的话信以为真,不谙世事地将我亲酿的一小壶梨落酒尽数给了他,他一口饮尽,大赞好酒,天下当以此酒最尊,我心中高兴他识货,继而请他出手,可他却说醉了,他醉了就不能打了。
我被他戏耍自然恼怒,要强拦他去路,他却一口报出我的名号,我这才知道,与我交手的不是旁人,而是江湖上与我南北齐名的,北侠连川。北侠连川一笛一剑驰骋大漠,江湖盛传他的笛子从未出手,因为他的醉里挑剑已然独步天下,但是他的笛音却能碎石击鼓,杀人于无形,更胜剑术一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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