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八章 无根之萍-《三国:我被黄巾裹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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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敢握着环首刀的刀鞘心中犹豫不定,他原是魏郡李氏的家仆,是家生子,在李府之中长大,姓名都是老主人给取的。
李家待他不错,家主让他跟着小郎做书童,学会了认字,也算是吃过些好东西,见过些大场面。
后来骠骑将军入主冀州,李家被抄家,部曲、佃户被打散,迁往各处分田,府中仆人也都遣散了,他被迁到了渤海郡分田种地。
因为识得几个字,又伶俐会说话,在乡里混得还不错,娶了媳妇,年前还生了个小子,虽然土坯的房子不如李府华美,但这是自己的,日子还算过得下去。
他其实不会种田,刚来之时多亏了左邻右舍的照顾,听说他们都是从青州那边逃难过来的,前几年一直在开荒,这两年才好过了些。
原以为这辈子会这么平平静静的过下去,面朝黄土背朝天,成为一个曾经被自己看不起的老农。
可前几天,有人寻了过来,是原本李府的管家,告诉他主人死了,累死在苦役营里,小郎逃了出来,想要召集家人报仇。
自己跟小郎一起长大,按说应该毫不犹豫的启程相随,这才是忠义之道,他读过书,知道什么叫忠义。
但他犹豫了。
妻子粗手大脚,没有府里的侍女漂亮可人,儿子咿咿呀呀还没学会说话,肯定没自己小时候聪明,可这是自己的妻子孩子。
每日清粥小菜,少见荤腥,不如在府中的餐食,可他是民,不是贱籍。
李府迁到此地的人不少,管家去临乡联络人手去了,说是过几天便回。
回来就带自己走。
去给人做奴仆。
李敢抽出刀子,银白色的刀刃映照着他眼中的迷茫。
这是民团配发的,说是用以自保的兵刃。
这把刀子,是用来自己保护自己的,是砍杀贼人,驱逐盗匪的,其实大多数时候,是跟临乡争水争地,拔出来吓唬人的。
他跟着乡里的民团训练了好几年,见识过很多次两个乡的民团结阵对峙,然后互骂一整天。
真动手是不敢用兵刃的,杀人要偿命,聚众反抗会被划为贼人剿灭,那些红衣骑士可不讲情面,说杀人就一定会杀人,说抄家灭族就一定会抄家灭族。
那叫缇骑,他说过很多遍,可乡亲就是记不住,穿着朱红色的袍服,骑着快马,时不时的会来监督,所以就被冠以红衣骑士的名号了。
这就是自己的生活呢,有自己的屋,有自己的田,有妻有子,都是自己的。
他回刀入鞘,走出门外,向邻居家中走去。
“管兄,弟有一事相求。”
“什么求不求的,进屋说话,吃过了没?”房里走出一条大汉,虎背熊腰,肌肉虬结,古铜色的肌肤,反射着春日的阳光,一股彪悍之气迎面而来,敞开的衣襟里面,露出一巴掌护心毛。
身着短褐,卷着裤腿,脚上全是泥,看样子是刚从水田里回来,破坏了野兽一般的形象,语气也不符合长相。
笑呵呵的颇显憨厚:“可是遇到难处了?我这里还有百来个大钱,尽管拿去使。”
“多谢兄长照拂,这次不是借钱,有人想要小弟去卖命,弟不想去,想请兄长帮忙杀个人。”
李敢已经做出了决定,他要守着自己拥有的生活,平平静静的过日子。
他知道这个一向照顾他的邻居以前有故事,武艺精湛,气息彪悍,肯定没少杀人,三五个大汉,一时片刻就能放翻,十个八个也不在话下,争水争地的时候,经常看到他与临乡之人徒手相搏,从未败过。
他相信邻居兄长能帮他脱离困境,管家回来的时候必然带不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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